【信息时间:2025-08-27 08:04:08 阅读次数: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以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降低投标人交易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进一步招募电子投标保函服务金融机构,公告如下:
一、招募单位: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招募内容:电子投标保函服务金融机构
三、招募对象:依法设立并具有开展电子保函业务资质的保险公司
四、招募时间: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17日
五、资格条件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保险公司,并具有国务院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备开立投标保证保函的资质;
(二)经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及总公司授权批准,可在三门峡市内开展电子保函业务;
(三)电子保函业务全程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线上办理,出函机构应具备全流程电子化办理保函业务的软硬件条件。
出函机构在三门峡本地区要有固定的营业网点和客服经理。与我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对接时,保险公司须用本公司的技术接口进行直联,不允许出现第三方机构。
原则上,应在签订合作协议后2个月内完成系统对接调试,能够正常在线办理保函业务,否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
(四)签订合同后,出函机构在与三门峡公共资源保函服务平台对接及后期出函服务过程中,所需设备及办公场所等一切人员设施均由出函机构自行承担。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在此期限内,出函机构不可因自身原因中断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需要时,有权要求出函机构在原合同基础上顺延服务期限;在服务期间,如遇政策调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随时终止合作。
(六)出函机构按照不高于国内市场平均水平的基础上商定收费比例和单个保函最低收费标准,确定后统一执行该标准,收费比例只允许有一个,最低收费标准只允许有一个。
(七)出函机构须承诺无条件全额见索即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赔付责任和设立免赔金额。
(八)出函机构应服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监督管理,在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出函机构自身承诺事项或合同约定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终止与出函机构的合作。
六、报名资料
有意向的保险公司,请于2025年9月17日 17:30前(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将纸质报名资料:营业执照、近三年审计报告、企业简介及《电子保函对接申请表》(附件)等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公司全权承担”),装订成册,递交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崤山西路28号)计划财务科,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电子报名资料扫描合成为一个PDF格式文件后,命名为“**公司申请入驻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保函服务平台材料”,发送至邮箱ggzyjhcwk@126.com,递交时间截点与纸质资料时间一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邮箱的报名资料,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曹女士
联系电话:0398-3117103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8月27日